楚楚喜欢他的事情,沈城一直都知道。
而她有时候眼神中难掩的失落,沈城其实也看在眼里,但是他每每假装看不见。
楚楚从来都不是那种会撒娇服软,示弱喊疼的人。
她总是温柔的逆来顺受,任他予取予求。
她太乖了,乖顺到总是被他忽视,总是让沈城觉得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行。
作为一个商人,沈城是最在意收支平衡的。
得到了什么,也就意味着要投入什么,他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多年前欠了楚楚一双眼,他还到了现在,因此沈城决不允许自己再亏欠任何人。
所以每次在和楚楚发生过关系之后,他都会给她一大笔钱,或者是给她买昂贵的奢侈品。
沈城并不是在拿钱侮辱楚楚,他只是觉得这是等价交换。
他在楚楚的身上得到了欢愉,自然就该回报她财富,因为除了钱,他并没有什么能给她的。
沈城不是不知道楚楚有多喜欢他,可楚楚要的感情,他给不起。
……
他屏退了简助理,有些心不在焉的拨打了楚楚的号码,依旧还是无法接通。
他知道,他被楚楚拉黑了。
沈城再度点亮了暗下去的手机屏幕,转而拨通了另一个人的号码。
“宁先,你终于想起来联系我了?”
是那天和沈城相亲的富家千金。
“秦小姐,你欺负了我的人,还能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吗?”
沈城的语气很冷。
楚楚写的那条,说他害她被人欺负被人泼酒的事情,沈城只能想到她的头上。
果不其然,那头原本还娇滴滴的声音,顿时换了语气。
“沈城,你是在责怪我吗?没想到那个贱女人还敢跟你告状!”
“是啊,我是带人在洗手间灌了她两瓶红酒,那又怎么样?她不是喜欢喝吗,那就让她喝个够!”
“谁让她那天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我最讨厌的就是她这种狐媚子!”
“怎么?你今天打电话过来,是要找我算账的?”
沈城眉眼一深,握住手机的手不由得紧了紧。
那天楚楚帮他演完那出戏后,当天晚上沈城便被裴爷爷骂了一顿。
但骂归骂,也总算没给他再安排新的相亲了,也算是不枉他费尽心思演了一出戏。
念及对方是裴爷爷老友的孙女,沈城才再三隐忍了即将爆发的脾气。
“那天只是我为了拒绝相亲,向我爷爷演的一出戏。我以为秦小姐是个聪明人,没想到蠢笨如牛!”
说完,沈城便掐断了电话。
他将手机重重甩在桌上,按了按跳动的眉心。
沈城以为自己有了楚楚的前车之鉴,便能跟楚楚清算的清楚,谁知道他竟还是不知不觉中欠了她这么多。
可为什么同样是亏欠,面对楚楚,他更多的是内疚。
他愧疚自己的疏忽,导致间接害了楚楚的一生。
可是听见楚楚晕倒住院、被人欺负的时候,他更多的是恼火和心疼。
沈城不得不承认,他可能误解了自己对楚楚的感情。
他真的喜欢的人,其实是楚楚。
“叮”的一声,被沈城甩在桌上的手机传来了简讯。
【裴总,找到可以移植给肖小姐的眼角膜了!】
沈城眼神一凌,迅速回拨了电话。
自从十年前楚楚因为治疗得不及时而双目失明后,沈城就一直觉得自己对她有所亏欠。
尽管当年只是意外车祸,尽管楚楚的失明和他并无直接关系,但沈城总是很有负罪感。
这件事成了沈城心里永远的刺。
所以从那以后,沈城便安排了很多人在楚楚的身边照顾她,她的所想所愿他也会竭尽全力的替她达成。
楚楚是第一个如此让沈城上心的女人,因此外界的风言风语便传的越来越严重,都说楚楚是沈城不敢触碰的白月光。
久而久之,就连沈城自己也这么觉得。
他以为自己愿意对楚楚的往后余生负责,愿意替楚楚实现梦想,这种感情便是喜欢。
可直到如今,沈城才幡然醒悟,他对楚楚的并不是爱,只是愧疚而已。
角膜移植手术进行的很顺利,楚楚恢复的也很好。
不出一周,楚楚便拆掉了蒙眼纱布,已经可以正常视物了,沈城也终于放下心来。
十年了,他终于将这根刺彻底地从心中拔出了。
楚楚看着守在她病床旁的沈城,时隔十年,她终于又看见了这个矜贵无比的男人。
沈城的模样生得极好,属于只要见过一眼,便怎么也忘不了的类型。
锐利又张扬的面容经过十年的沉淀,愈发令人移不开眼,让楚楚看了他很久都未曾言语。
这十年,沈城对她的好,楚楚没有忘记。
她之所以对他如此排斥,只是因为一见到他,便总能令她回忆起十年前噩梦般的那场车祸。
可此时楚楚已然重见光明,他们之间的隔阂不复存在,困扰了沈城多年的心结也终于解开。
沈城是真的开心。
“楚楚,我终于替你找到了眼角膜,弥补了十年前对你造成的伤害。”
楚楚神情淡淡,“谢谢你,裴总,其实你没必要为我做到这个份上的。”
“当年那么严重的车祸,就算我得到了及时的治疗,眼睛也不可能恢复到从前了,失明只是最坏的结果而已。”
“而且这十年来你这么照顾我,还替我完成了梦想,欠我的你早就还清了。”
年少时,楚楚是喜欢过沈城的,很喜欢。
否则她也不会在车祸发生的电石火花间,主动挡在沈城前面。
但失明的这十年,楚楚变得极度缺乏安全感,又极度的敏感自负,她早已在漫长的精神内耗中消磨了对沈城的爱。
她知道,她和沈城之间隔着银河。
沈城就算对她百依百顺,他们之间也是绝无可能的。
因为裴家人当年对她如此这般的态度,怎么可能会允许她嫁进裴家。
她只是一个管家的女儿而已,如果不是沈城那时还算平易近人,楚楚或许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认识他。
楚楚看向沈城,问道:“沈城,所有人都觉得你喜欢我。那你呢,你是真的喜欢我吗,还是……只是觉得对我有所亏欠。”
沈城闻言一愣,他没想到楚楚竟然会问这个问题。
他几度张口,却没能说出一个字。
楚楚淡淡的接过了话头,“我来替你回答吧,沈城。”
“骄傲如你,又怎么可能真的喜欢我呢?你只是觉得,我是你人生中一个需要修补的错误罢了。”
“你不喜欢欠别人人情,当年的事情更是像你心中的一根刺。所以你花了十年的时间,都一定要给我找到可以移植的眼角膜。”
“恭喜你,终于得偿所愿,不用在愧疚感中度日了。”
“你或许不知道,其实我是真的喜欢过你的,所以我才会在发生车祸的那天,挡在你前面。”
“喜欢一个人,是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是每时每刻都想见到他。是看不到他会思念,看见他对别人好会生气。是他在你心里谁也替代不了,是在他面前你才会示弱。”
“但是你对我,好像并不是这样。你对我只有小心翼翼,觉得亏欠和内疚。”
“至于你真正喜欢的那个人,我想,应该另有其人吧。”
楚楚前段时间在兰心剧院举办音乐会的时候,因为沈城不放心,所以前前后后都是由楚楚亲自监工的。
那段时间,楚楚和楚楚的来往不少。
楚楚虽然看不见,但是她认得楚楚温柔但又坚定的声音。
那天在后台休息室里,楚楚站在她的身后,柔声说道:“肖小姐,其实我真的很羡慕你。”
彼时高傲的楚楚语气不佳,回击道:“羡慕我什么,羡慕我看不见吗?”
楚楚并没有因为她的态度而生气,而是有些哀伤的说道:“我羡慕你有梦想可以实现,羡慕你……有我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当时楚楚的语气有些哽咽,但楚楚却敏锐的觉得,她所说的那个东西,并不是所谓的梦想。
楚楚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沈城,思索道:“我想,夏小姐当时所说的那个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可能与你有关吧。”
沈城的心口一窒。
他的脑海中浮现起楚楚哀伤的神色,心又忍不住一疼。
楚楚说喜欢一个人是见不到会想念,是谁也代替不了她的存在,这个人之于他,不是楚楚还能是谁?
她离开的这大半个月,他想她想的发疯!
沈城没再说什么,而是匆匆往病房外跑去。
黑色布加迪一路疾驰,开到了楚楚曾经居住过三年的那座公寓楼下。
沈城匆匆上楼,推开门,里头却空无一人,只余下冰冷的空气。
他有些颓痞的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上一次在这里和楚楚缠绵悱恻的模样仿佛还历历在目。
念及此,沈城一脸痛色的闭了闭眼。
这其实根本不是宁宇集团给楚楚安排的住所。
这套公寓是沈城名下的,就在宁宇大厦不远处,三年前他和楚楚的第一次,就发生在这里。
那夜过后,沈城便让楚楚搬了进来,说这是宁宇集团为她安排的住所。
而一向做事滴水不漏的沈城,也将这套公寓挂在了宁宇集团的名下,楚楚就此这么住了下来。
这三年来,沈城和楚楚在这里缠绵过无数次,而他也早就习惯了有事没事就来这里坐一坐。
尽管不想承认,但沈城不得不承认,待在楚楚身边会让他很心安。
比起自己那个大得毫无生气的别墅,他更喜欢待在楚楚这里。
虽然每夜过后,他都会故作冷漠的假装无事发生。
或许正如楚楚所说,喜欢一个人就会在她面前示弱。
所以那天心情不快,喝了点酒之后,沈城下意识的来了这里,下意识的靠在楚楚肩头说他好想她。
沈城不是个喜欢外露真实情绪的人,所以他随后又故意喊了楚楚的名字,想让楚楚误会,因为他得斩断她的念想。
沈城以为那只是自己欲盖弥彰的掩饰,可那声呢喃落在楚楚耳里,却刺在她的心里。
他觉得,她要的感情,他给不起。
可如今,他却追悔莫及。
沈城在楚楚曾经住过的公寓里待了很久。
他环视着这个因为被楚楚搬得太空,而显得冰冷的房子,心中酸涩不已。
整洁如新,干净得一尘不染,仿佛磨灭了这三年他和楚楚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
这套房子沈城已经买了很久了。
他之所以选择在宁宇大厦附近买一套公寓,原本也就是为了有时候加班太晚,懒得回家,又不喜欢酒店,于是索性买了套公寓。
但因为他不太常来住,因此这套公寓显得没什么生活气息,有些冷冰冰的,久而久之沈城也不太爱来了。
可直到楚楚住进来后,彻底的改变了这里。
虽然平常工作繁忙,但楚楚着实是个很会生活的人,这套公寓被她打理的很好,竟能让沈城感受到家的气息。
但现在,这些温情已经因为楚楚的离去,不复存在了。
沈城深深看了这套公寓一眼,最终还是离开了。由奢入俭难,再度面对这样空荡荡的房子,只会让沈城的心愈发的悲凉。
……
次日,沈城一早去到宁宇上班的时候,商助理便拿来了一堆人事档案给他过目。
上周,他一直在忙着关照楚楚做眼角膜移植手术的事情,工作又被他搁置在了一旁。
沈城因为楚楚,耽搁了工作已经将近快要一个月了。
前几天,得知此事的裴老爷子颇有微词,他认为小小一个楚楚,不应该让沈城这么耗费心神。
沈城向裴老爷子再三保证,下不为例,他老人家才作罢。
的确是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因为沈城已然看清了自己的心意,也解开了对于楚楚的心结,从今往后他不会再为楚楚破例了。
而那个能让他破例的人,此时还不知道在哪里。
不知不觉,他已经快一个月没见到楚楚了。
这一个月来,沈城除了在得知楚楚的眼角膜手术移植很成功的时候,短暂的开心了一段时间。
除此以外的时候,沈城情绪都不太高涨。
他好想楚楚。
有些人就像是氧气一样,平常一直待在身边的时候,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但一旦失去,却能给人带来难以磨灭的伤害。
……
此前,沈城让商助理负责首席秘书招聘的事情,经过了一周的筛选,商助理最终留下了十份简历,如今拿来给沈城过目。
沈城接过商助理手中的人事档案,忍不住问道:“还没有楚楚的消息吗?”
商助理摇了摇头,“报告裴总,还是查不到夏秘书的消息。她没有回到父母家,酒店没有入住信息,她也没有找新的工作,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而且她也不接电话,微信也没有回复。”
就像是知道沈城会让他给楚楚发短信电话似的,自从离开之后,楚楚连他的电话都不接了,商助理对此很是苦恼。
楚楚不在的这段日子,他们秘书办每天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哪里没做好,要承受沈城的怒火。
沈城喜怒无常的脾性,他们在宁宇工作了这么多年,也是明白的。
楚楚在的时候,沈城好歹还偶尔有喜的时候。
但楚楚走后,沈城就只剩怒了,而且他的怒火比以往都更来势汹汹。
譬如此时,沈城拧着眉吩咐道:“继续查,一有楚楚的消息,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商助理应了声。
沈城飞速的翻看了一下手上的简历,最后挑出了三份递给商助理。
“这三个人,安排到今天下午三点面试吧,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
“好的,裴总。”
待到商助理离开办公室后,沈城忍不住又拿过了楚楚送来的那个盒子。
里头那张扣分表已经被沈城看了无数次。
虽然不知道楚楚为什么突然要给他打分,但前后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他在楚楚的心里就已经被扣满了一百分。
“不守男德,脾气不好,拿钱侮辱我……”
沈城苦涩一笑,看向盒子里那些尽数被楚楚退回来的奢侈品以及豪车的钥匙。
原来楚楚把这些都得当做是他对她的羞辱。
原来在楚楚的心里,竟然是这样想他的。
下午三点,沈城带着商助理准时走进了会议室,而那三位被挑选出来的秘书已经在里面候着了。
只是,在刚刚进入会议室的时候,沈城和商助理都不约而同的拧了拧眉。
杏色的职业套装,海藻般的长卷发,大地色系的妆容,无一不是在模仿着楚楚。
楚楚酷爱大地色系的事情并不是秘密,宁宇集团几乎所有人都知道。
她鲜少穿黑白,每天都穿着大地色系的职业套装,看起来和她这个人一样温暖。
就连眼线,楚楚都要画深褐色的。
因为楚楚长得好看,身材也是玲珑有致,所以宁宇的绝大多数女员工都会避其锋芒,选择其他颜色的服饰。
譬如今天三位来面试的女人,除了那个穿着杏色职业套装、刻意模仿楚楚的女人,其余二位穿的皆是黑色。
商助理和沈城在主位坐下,随即开始了面试。
沈城忍不住多看了那个穿着杏色职业套装的女人几眼。
一来,是他发现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同样的发型以及装扮下,楚楚显然漂亮了不止一点点。
二来,是沈城总觉得这个女人让他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他翻开了桌上的简历,看到过往工作经历那栏时,看见了陈氏集团四个大字。
沈城想起来了,他见过这个叫田英的女人,在上次和陈董的酒局上,陈董身旁的秘书就是她。
陈董,就是灌了楚楚四瓶威士忌的那位。
沈城的手指在会议桌上点了点,他合上了简历,一言不发的看着简助理面试这三位候选人。
田英就像是有备而来,每次对于简助理的刁难都对答如流,最后以极大的优势在三位候选人中胜出。
直到另外两位候选人离开会议室后,田英才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裴总,是不是我从明天开始就能来宁宇上班了?”
沈城挑了挑眉,问道:“据我所知,以田小姐的能力,陈董应该很属意你才对,否则不会连应酬的酒局都要将你带在身边。”
“你为什么要跳槽来宁宇,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陈董安插在我身边的商业间谍呢?”
田英勾唇一笑,“我这个人向来实话实话,之所以跳槽来宁宇,是因为上次我和裴总匆匆一面,便被您吸引了。”
“毕竟裴总您天人之姿,手腕过硬,我想无论是作为一个女人,还是作为一个员工,都会选择裴总跟随这样的老板。”
田英这话里包含的露骨意味,令沈城忍不住嗤了一声。
他的确是花名在外没错,但那些人多半都是为了搪塞裴老爷子的催婚用来逢场作戏的。
她不会还真以为谁都能爬上他的床吧?
“所以……你就故意打扮成这个样子?”
沈城记得,上次见面的时候,田英并不是这样的风格和打扮。
田英不置可否,“是的。楚楚作为唯一一个在宁宇集团待了整整五年的首席秘书,想必她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
“在我们秘书圈里,楚楚无疑是所有人的榜样,貌美、敬业、工作能力过硬、深受老板喜爱。”
“听说,裴总无论走到哪里,都喜欢带着楚楚。”
“所以在楚楚辞职之后,我也立马从陈氏集团辞职,为的就是接替她,来做裴总身边的第二个楚楚。”
闻言,沈城目光一冷,语气中都透着森寒。
“滚。”
“她是独一无二的,不会有任何人能取代她。”
不出五分钟,守在门外的商助理便看见沈城将田英扫地出门了,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声活该。
在沈城面前模仿楚楚,真的是活得不耐烦了。
小说《楚楚沈城》 楚楚沈城第8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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