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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项秋阳的舔狗,毫无尊严和底线。
大概是攒够了失望,我再也不想做他的小尾巴,项秋阳却对我死缠烂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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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项秋阳的舔狗,毫无尊严和底线。
感觉他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我不能没有他,所以不管他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卑微?
大概是因为他救过我的命。
那是我们都还小的时候,因为调皮,我和父母走散,要不是他帮我找到商场的工作人员,可能我就被人贩子拐走了。
我的父母千恩万谢,去他家拜访才知道,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
加上我们又是同龄人,之后经常一起出去玩。有时候和父母一起,有时候只有我们两个小孩。
我喜欢黏在他的**后面,他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典型的就是他的小跟屁虫。
毫不夸张地说,从小我就是他的舔狗。
后来长大一些,看了不少言情小说,就开始幻想,我和他也会像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会一直宠我宠到天上。
每次一想起来,我就幸福地望着小说发花痴。
可事实是,他谈恋爱了,对象却不是我,而是我们学校的校花,也是他的同班同学李思琪。
刚听别人说起的时候,我根本不信,不停地安慰自己说,肯定是谣传,他和李思琪只是同班同学而已。
看到他们两亲密的走在一起,我也不愿意相信,又安慰自己说,两个人肯定是在讲学习的事,没有别的。
直到项秋阳将李思琪领到我的面前,亲口告诉我说,李思琪是他的女朋友,我才知道,自己骗自己没用。
他们两确确实实在谈恋爱。
我感觉天都要塌了。
项秋阳跟李思琪介绍我说:“这是我妹,比亲妹妹还亲的妹妹,不嫌弃的话,以后她也是你妹妹。”
李思琪很漂亮,也很温柔,拉着我的手说:“这么可爱的妹妹,我怎么会嫌弃?就怕她嫌弃我。”
我连忙摆手:“没有没有,你这么漂亮,我哪儿敢嫌弃你?”
其实心里各种酸,却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李思琪像变魔术一样,变出一盒酸奶,放在我的手上,笑着说:“这个是给你的,听秋阳说,你喜欢喝酸奶,以后你的酸奶,我包了。”
李思琪大方地拍着胸口,笑了起来。
她笑的时候,大大的眼睛像月牙一样,又闪又亮,皮肤也像牛奶一样,白到发光。
难怪她能做校花,别说男生了,我一个女生看到她,都觉得美到无可挑剔。
跟她一比,单眼皮还下垂眼塌鼻梁,满脸青春疙瘩痘的我,就像是丑小鸭。
哦不,我连丑小鸭都不如。
丑小鸭只是小时候丑,长大了是能够变成白天鹅的,而我这五官条件,想变成白天鹅绝不可能,除非去整容。
未战先败,我只能卑微地祝福他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其实心里难过得要死,我还要强忍着,每天跟他们一起出没于各种场合。
看着他们俩公然在我的面前狂秀恩爱,心里堵的像塞满了湿纸巾的马桶。
时间长了,我发现自己很变态。
小说《我的竹马是海王》 1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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