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溟是陆之初的三叔。
我九岁的时候,被陆氏家族从孤儿院领了出来,但他们立完慈善家的企业形象就没有人要我了,最后陆家把我丢给了风评最差的小儿子陆溟。
外界都在传,陆溟生性风流,性格暴躁,我没两天又得被丢回孤儿院。
没承想,陆溟这一养就是十年。
他又当爹又当妈,把我养得娇蛮任性。
有多任性呢?
在他被家人介绍相亲对象的那晚,18岁的我穿着吊带裙,溜进他的房间,跟他表白。
「我现在18岁了,我会弹钢琴,会跳舞,我虽然没她漂亮,但是我再长大一点就不一定了……总之,我要和她公平竞争!」
我胡乱地表达。
他盯着我:「竞争什么?」
「你。」
他忽然笑了,笑得很不正经:「任何时候,你动动手指我就过来了,不用竞争。」
我?
「傻,你比她漂亮。」他起身用床单裹着我,把我拎回自己房间,「但我不可能喜欢你。」
「为什么?」我的心一下子砸到地上。
「我是你叔叔,况且我也不喜欢你这款。」他瞟了一眼我身上的裙子就收回目光,「以后别这样穿,不好看。」
「她都是这样穿的!」
「她是大人,你是小孩。」
我后来还是不死心,追着他问为什么不喜欢我,大胆到他的几个朋友都知道了这事。
有一次在他的书房,他朋友问他:「她18岁,你27岁,其实9岁也没差多少,你那个小侄女挺可爱的。你真不动心?」
「一个小屁孩。」
「不喜欢还天天这样宠着|护着,兄弟们看一眼都不让看。」
「还想在我这儿喝茶,就少打她主意。」
「只许你看,别人都不能看,你不是搁这儿玩养成呢?」
小说《娇养如约》 第3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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