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前世,向来乖顺的疏月,就是在我和太子定亲后才生了逆鳞。
其实我这京城第一草包的名头未免有些夸大其词;毕竟,我在诗词一道上素有才名。
嗯,疏月帮我写的。
太子向来喜欢有才情的女子,为了迎合他的喜好,虽然我读不进书,但还是选择了一条稳妥的道路——找枪手。
疏月就是我的枪手。
我借着她的才情,在名流诗会上出尽风头;可在我和太子订婚后,我再一次带她参加诗会,她却怎么也不肯给我作诗了。
那时我气急败坏在小花园鞭打她,她捂着身上的伤口,铮铮傲骨如雪中寒梅,受风霜摧折却不肯低头,在众人寻来后高声开口,把这些年的代笔如数供出,然后高声喊道:“生亦何惧,死亦何惧,纵使你是相府千金,可我也并非草芥令你百倍羞辱。今日我便溺亡于湖中,愿上苍怜我才情,知我心苦,更愿上天惩罚颜江篱,三生三世,不得善终!”
当然,她没有跳湖。
来的人中有太子,直接命人把她救下,以女子要贤良淑德,婚期将近不宜见血为由,把她救下,并命我好好善待她。
被太子救下的疏月还面带不甘,似乎是在指责我,根本配不上太子。
我,京城第一贵女,丞相家唯一千金,在她眼里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存在。
那倒也是,毕竟在她疏月看来,除去家世,京城众多闺秀,没一个比得上她的。
谁让她是女主,天选女主。
她身上最不缺的,就是女主光环还有玛丽苏定律。
比如:她出身穷苦,父母双亡,却容色倾城,才高八斗;
再比如:她虽是贱籍,可因行医救人得了药王谷大公子赏识:又因行医救人救下少年将军;更因英勇无畏救下落水的英国公夫人,令英国公独子一见倾心……
她耀眼夺目,见到她的男人都会疯狂的爱上她;见到她的女人都会疯狂的嫉妒她。
而我,就是嫉妒她的女人里最恶毒的那一个。
可怜我大小姐脾气,不过觉得她是个卑贱之人,凭什么抢了我那么多东西,就连韩玉韬登基后也要一意孤行封她为贵妃,宠冠后宫,从此凤仪宫清冷孤寂,无人踏足。
直到临死前我还在疯狂构陷她,试图把她狠狠踩进泥土里。
可我得到的,只有帝王的厌弃,将军的施压,英国公独子上奏相府罪行罄竹难书的折子,还有药王谷大公子亲手配置的毒药。
那么个清风霁月、普度众生的人,配置出来的毒药可真毒啊。
苦涩入喉,使我身体疼痛溃烂却清醒自知,最后七窍流血,血尽而亡。
我躺在冷宫的塌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血一点点流干,看着身着皇后冕服的疏月来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对我说:“颜江篱,你莫要怨我。我从来没想过要害你,每次都是你对我出手,我还击罢了。当年不过是偷穿一件你的衣裙,你却枉顾我的求情,害我至深,恶毒又愚蠢。你可知,即使再华贵的衣裙穿在你身上,也难掩你骨子里的腐败与恶臭。颜江篱,我真替你感到悲哀。”
“下辈子再做人的话,可不要那么坏了。”
可我就是坏,就是讨厌,身为丫鬟的她,偷穿了爹爹为我精心定制的衣裙。
而这一世,之所以选择平平无奇的韩玉宣,也只是因为,他是上一世众多男子中,唯一一个没有对疏月动情的。
即使所有人都爱疏月,即使所有人都厌弃我,他从头到尾,也没有说过一句我的不适。
“小姐,我们到了。”豆蔻脆生生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睁开眼,下车踏入了诗会的大门。
也不知道,这一世,没有了我这个恶毒女配,疏月还能否将她高洁傲岸如天上明月的姿态展现给众人看?
而太子是否有其他由头,把疏月要了藏于行宫,把她变成自己手里的刀,变成为他出谋划策的女军师呢?
小说《天选女主的小姐》 第4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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