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我是个孤女,也是个大姐头。
有一天,我救下一名**少年,猜想他来历应是不凡。
我们一起度过了一段不错的时光。
后来他被家人寻回,我识趣退走。
多年后再见,他红着眼质问我:“当初为何不告而别?”
我说不出实话。
阿寻,你可知在这吃人的乱世,仍有无数人前仆后继,只为撕开黑暗,迎来黎明。
壹
再见到丰寻之的时候,我恰在医馆门前摆摊义诊。
我回到目青城已半月有余,凭着精湛的医术,博得不少口碑。
宋叔是医馆内唯一的伙计,在他为最后一个病人抓好药之后,那道带着惊讶的清朗男声便传入我的耳中,每一个音节清晰地敲击身体各处。
“微微?真的是你?”
我抬头,浅笑,却不言语,一派淡定自若的模样。
宋叔识趣离开。
丰寻之的目光从他身上匆匆掠过,再看我的时候,眼神却是一寸一寸的柔了下来,俊脸神采飞扬,此时更是染了笑意。眼中微光积淀,氤氲流转。
有那么一刻,我竟有种只这一眼,便是地老天荒的错觉。
望着自己在他眼中越发清晰的影像,我忍不住出声:“丰少爷造访,可是有事?”
他愣住,半晌无言,良久才闷声道:“微微,我从不曾想,才六年不见,你竟已同我这般生分。”
我张了张唇,没说话。
他也不尴尬,只是以一种极其轻松的语气开着玩笑:“怎么回来也不找我?”
他漂亮的眸黯了几分,立在原地,默然。
如此过了许久,街头毕竟人来人往,堂堂丰少爷,站在馆前呆若木鸡,这要让旁人看了去,不知又会生出什么是非来。
宋叔实在看不下去,这才将他请进内堂。
医院规模不算大,内堂却被布置得干净雅致,几间小屋错落有致,算是我平时研究医术与休憩之所。
院中凉亭清风拂面,丰寻之坐在我对面,四处看了看,目光定格在为我们沏好茶后便悄然退去的宋叔身上,颇为满意地点头:“环境不错。”
我替他倒了茶,才悠悠接腔:“都是宋叔布置的。”
“宋叔?”他会意,挑眉,“我以前倒是没注意他。”
“那是自然。”
他被我高深莫测的语气弄得不明所以,探究似地看着我。
我笑笑,解释:“宋叔原是在大户人家做事的,如今孑然一身,这才招他进馆里帮忙。”
丰寻之似乎兴趣更浓:“那他何置于此?”
我有片刻的怔松,几不可闻地叹了声:“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有什么不会发生。”
“乱世中人如浮萍野草,不过是求个活路罢了。”
我直视着他的双眼:“并不是人人都有生来就登上云霄的好运气。”
而在这乱世,那些身在云霄之上的人,谁又不是踩着穷人的躯体往上爬,吸着他们的骨血呢?
最后这句我没说出口。
但我想丰寻之他应该懂了。
他眼底的情绪翻涌,腾起又落下,最终红着眼问我:“这便是你当初非要远离我的理由?就因为这?”
我不知道他想到了何处去,肯定是想岔了。
于是就没接话,稍稍不解地看着他。
不知为何,看得久了,对上他那双黑亮的眸子,我心底竟有些发虚起来。
他顿了几秒,唇齿微启,似有千言万语,最终只化成一句温柔:“这些年你去了哪里?”
我饮下半杯茶,对答如流:“当初我只身南下,无处可去,被一位大夫收留,学了医。”
他苦笑:“我派出那么多人,都没有你的消息,我还以为......”忽而话锋一转,定定地看着我,“微微,你可知这些年我有多想你......”
“你怎么能一声不吭就走了呢?”
我眉眼一颤,不过幸好是低着头,不至于被他看出端倪。
微风吹起我肩上的发丝,池中碧波荡漾,在这难得的灵动里,眼前目光如炬的年轻男子,渐渐与记忆中的少年重合。
回忆袭来之时,我吐出极为冰冷的话:“丰少爷请自重,你我萍水相逢,于对方而言,不过过客罢了。”
“无亲无故,无缘无由。敢问丰少爷,你又是以什么身份和名义找我?”
“大清都亡了,如今提倡自由,三座大山横在那,你这样对一个女性说话,未免太不尊重了。”
兴许是我这模样过于冷淡陌生,又或许是那番话说得不大客气,丰寻之怔在原地,如遭雷击。
贰
我自幼父母双亡,少时曾被一户家境不错的人家收养,但我生来就是执拗的性子,总觉得没了父母在身边,无论怎么看都像寄人篱下。
于是我趁养父母不备,收拾了细软,深夜出逃。
城中是无法待下去的,我一咬牙,心一横,一口气跑出城外。
城郊破庙是混混们的栖身之所,所谓混混,不过是同我一般境遇的少年,每日白天散到各处去为生计偷摸拐骗,夜间再回到此处休息。
尚且年幼的我们管不了国家大事,我们,不过是那个强大的时代背景下的一个缩影。
现实的无奈和未来的彷徨让我们迷茫不已。
当然,这么说或许有些言过其实。
自我出现之后,那些混混无论谁,见了我都得恭敬地唤一声老大。
我毕竟只是一个小姑娘,又生得伶仃细弱,自然是有人不服,挑衅人数居多。
然而不到半刻,那些与我年龄相仿的半大小子便被打趴在地**,连连求饶。
我极为潇洒地吹了声口哨,心中狡诘一笑。
我想我永远不会告诉他们,我爹以前是开武馆的。
那一年,我十五岁,当了混混头子。
兄弟们早出晚归,到也能得不少钱,使我们衣食无忧。
而我对他们一声又一声的老大十分受用,一个星光正好的夏夜,我从积蓄的钱财中拨出一些,为大伙办了个庆功宴。
他们简直乐疯了,一人端了只破瓷碗豪饮。我被这样的情绪感染,忘乎所以之余便无所顾忌,喝得酩酊大醉。
以前爹管我紧的很,如今突然这样放纵,自然是吃不消的。
就在我眼前天昏地暗,胃中似有千军万马奔腾而过,终于哇地一声吐出来。
地面的秽物让我有些发蒙,继而摇摇晃晃地起身出去打井水洗脸。
后来的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那夜我不曾出去,还会不会有接下来的故事。
叁
这等状态下的我自然没有找到井水,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出破庙好远。
来不及多作思考,隐约的咒骂声便由远及近。然后,我被一双手拉入了一旁的灌木丛中。
那手自身后捂住我的嘴巴,嗓音稚嫩清澈:“别动。”
老实说,凭我的身手,这样的禁锢压根没用,可我却在触到他的手温之后,忘了挣扎。
聒噪刺耳的骂声越发近了。
“这小子跑哪里去了,敢到赌坊偷钱,再让我抓到,非得打断你的腿!”
骂骂咧咧的人渐渐走远了。
我侧目,心下明了,原来遇上了同道中人。
他放开了我,我下意识回头,一双亮晶晶的眼在黑睃睃的夜里熠熠生辉。
我平日见惯了身边混混满脸污泥的邋遢模样,如今从天而降这样一个天仙般的人儿,一时惊奇,忍不住叫出声来,全然忘了眼前的处境。
他长得......可真是叫人惊艳啊。
美色误人。
捉他的人闻声回头,我迅速反应过来,拉了他便跑。看不清前方的路,我**的脚踝传来**辣的疼,大概是被锯草割伤了。
许久,确定四野无人,我才放心停下来,一手拍着胸口大喘粗气:“没事了,没追上来。”
身侧的人垂眸默立,别扭半晌。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见我们紧紧相扣的手。
我那时虽值花季,但生性散漫自由,也没把这个细节放在心上,只是若无其事地放开了他,嘿嘿一笑:“你手真烫。”
眼前与我差不多大却又高出我半个头的少年晕红了脸,似有若无的光泽衬处他的皮肤吹弹可破。偷偷把手藏到身后,我不禁有些悲哀。
“你多大了?叫什么?”我开始打听。
他望了我一眼,轻咬下唇,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掏出一个精致的绯色荷包:“我应该,快十六了。”
应该?我心下疑惑,忙接过,以指腹轻抚,眼前忽然亮了起来。
爹的武馆以前常接一些走镖的活,我耳濡目染,也见过不少琳琅珍品。这荷包,光看布料,就只价格不菲,从颜色上看,似乎也有些年头了。
我手指翻转,发现正中央的位置工工整整地绣着一个“寻”字。
“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从哪里来,自我记事起,身边只有它。”他淡淡的解释。
我将荷包塞回他手心,无比郑重其事:“你放心,我会帮你。”我抬头看了看天,兴冲冲地提议:“日后你,就叫阿寻。”
“阿寻......”他的脸上终于起了一丝波澜,痴痴地念着这两个字,如坠梦境,虚空的眼神摄人心魂。
我看的呆了。
“阿寻,我其实忍不住了,有一个问题我一定要问你......”我咬着牙。
他看我这模样,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紧张兮兮起来:“问......你问嘛。”
于是我眨眨眼睛,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一些。
“你真不是女孩子扮作的?”
谁家少年能生得这般好看皮肤这般好啊!
“而且......”我继续抛出疑问,“你这浑身上下真的太白了,我们没有哪个流浪儿像你这样的。”
我故意逗他,他急了:“我当真是男孩子,至于肤色,那是天生,不可控制......”
话还没说完,下一秒,他整个身体便失去重心,软软倒地。
我低呼一声,借着月光,发现他额间渗出细细的汗珠,全身却是冷得发抖,嘴唇也白的可怕。
我伸手探向他额间,皱眉,初见他时便发觉不对,原来牵手时的脸红,不是害羞,而是发烧了。
意识到这点,我的脸也烧了起来望着脚下传来细微**声的少年,我赶走脑中的旖旎,挽起袖口将他放到自己背上。
肆
回到破庙,我让人给阿寻抓了药,又寸步不离地守着,就怕他出个好歹。而我一向嗜睡,这样一来,有好几次都累得趴在他榻边盹过去。
我对一个外人如此上心的行为终于招来兄弟们的不满。
他们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老大,你莫不是看上这家伙了?”
当时我正往嘴里灌水,听见这句话。满杯的水喷了一地,一滴不剩。
我厉声道:“你们从哪里学来的这些?”
“那些说书的人不是讲“患难见真情”,这小子生得唇红齿白,很符合才子佳人的套路。”
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头疼的扶额,我从前怎么不知这些混混居然这样伶牙俐齿。
无奈之下,我只好唬他们阿寻是大户人家失散的少爷,留着他,对他好,总会有我们飞黄腾达的一天。
他们这才信了,拥着散去。
我长舒一口气,一转身,便对上一双澄澈的眼。
我咧嘴一笑,:“你可真能睡,都两天两夜了。”
他坐起身,揉揉发涨的脑袋:“是你在照顾我?”
他显然知道答案,并没有要回答我的意思,只是在不小心看清自己印在铜镜里的脸时,嘴角抽了抽,看向我的目光中尽是寒意。
我心一虚,信口胡邹:“你睡着了梦游,自己摔的。”
这样没有水平的谎话,他明明听出来了,却在看见我肿的像猪一般的脚时沉默下来,蝶翼般的睫毛微颤,低着头若有所思。
我碰了碰自己的伤口,霎时疼得呲牙咧嘴。
我肿了脚,他肿了脸,就算那脸是我摔的,也算扯平了吧。
阿寻的脸复原以后,正式加入了我们。
仪式极其简单,并不需要歃血饮酒,不过是对着破庙磕几个头。
阿寻除了身上的衣物破烂些,怎么也不像个混混,而且他居然不同其他人一般喊我老大,一口一个“微微”,好不亲切。
兄弟们顾忌着那个关于他身世的传说,也就由了他去。
阿寻如今已是我们当中一员,我更该言出必行,替他寻亲。念及此,我找来兄弟们合计一番,便派人着手去办。
此事我并未告知他,我亦经历过丧亲之痛,有时候,让一个无助的人绝望,往往比给他希望更容易。
我深谙这一点,所以才瞒着他。
我心中有些凄清,我再不幸,迄今为止,也不过是失去了父母几年的陪伴。而阿寻,却是在这世间独自漂泊了半生,还练就了这般沉着冷静的性子。
阿寻的十六年,过得该有多苦多累。
伍
看着面前食材简单却美味可口的饭菜,我越发觉得拉阿寻入伙是明智之举。
大快朵颐之后,我满足地摸着圆鼓鼓的肚皮问他是从哪里学来的厨艺。
面对我眼中**裸的狼光,他先是一怔,然后腼腆地告诉我他曾在一个戏班子里待过,给那里的大厨打下手。
我们这些人中基本没有人会做饭的,阿寻的这个技能恰好弥补了这个空缺。大伙儿开心极了,簇拥着将他抛上半空,再接住,如此反复,欢呼不断。
我静静地站在一旁,知道他们已经完全接纳了他,不由得轻笑出来。
而此刻几乎被欢呼声淹没的阿寻,竟是微微侧目,不偏不倚,目光准确无误地落在我身上。
他眉眼含笑,白瓷般的脸与身后徐徐而落的夕阳相衬,让人移不开眼。
阳光在草木间跳跃,似是在昭示什么,我的笑容僵在嘴角,双手不自觉的绞紧衣角。
最后,我终于闭上眼,不再去看。
当晚,阿寻约我上屋顶看星星。
以前娘总说夏天的夜星最漂亮,抱着什么都不懂的我,一颗一颗地认。
年幼的我只顾玩,并没有听进多少啊,不过现在看来,倒是真的。
像千万只眼挂满天幕,比起月华,零星的光极易被人忽略。
它们三五成群,拉帮结派,肆意而张扬。却鲜有人知道,害怕孤独,才喜热闹。
阿寻见我不说话,却一直看着天空发呆,忍不住问,你喜欢星星?
我不承认也不否认,:“很漂亮。”
“微微,你知道吗?我从来都不轻易相信什么人。”
此刻,我才知,这些年,他一直辗转于人贩子之手,被当成货物一样卖来卖去。他遇到的,不是骗子,就是坏人。
想起第一次见时他将荷包递到我手中前的迟疑,我笑着打趣道:“那我一个小混混,有什么值得你相信。”
“其实那天我醒来,听见了你说的话。”
我身子一颤,不安的盯着他的侧脸。
没想到他却是笑了:“我知道你那些话并非出自真心,你同别人,始终是不一样的。而且......”他缓缓转过头,“人这一辈子,总得相信一次。”
星光柔软了他面部的线条,我露出灿烂的笑来,感到心底一点点塌陷下去。
小说《微风寻清乐》 第1章 1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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