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姜家因贪墨渎职,被下令判了满门抄斩。
那时我才十岁,我爹虽是个贪官,但心里最疼爱我,他花重金买通下人,
命他务必将我送到闻阙手上。
那下人收了钱害怕引火烧身,又不忍杀一个十岁女童性命。
他把我丢在大街上。
我顺着街道去闻阙府上,听门口卖豆腐的说他跪在御前,数次为姜府求情赦免无辜幼童,惹得皇帝龙颜大怒。
斥责他枉为臣子,如何做他的孤臣。
又念及他十六岁得封状元郎,贬黜闻阙去岭南之地做小小县令。
在御前脱了裤子,白花花的杖责二十板子。
我去的不凑巧,闻阙穿着一身红色官服躺在木板上,血肉模糊被人抬进府中。
我上前的脚又缩了回去。
我在街上流浪,与乞丐抢食物吃。
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子站在我面前,笑着抬起我的下巴,我咬了她一口。
长公主吃痛,手未曾缩回,
「小乞丐没爹疼没娘爱,跟我回家做个小婢女吧。」
「有馒头么?」
「有,一顿三个馒头。」
「有肉吃么?」
「有,红烧肉,叫花鸡。」
我站起身,拿衣袖擦**被咬的伤口处,饭都吃不饱没力气见她伤口处未见血。
只是越擦越黑。
女子雍容气派的脸也越来越拧巴。
「嘿嘿!」
我跟着长公主回到府中,做她的侍女。其实我认得她的,皇宫里每当有宴席。
我爹官大,京城中总会给我娘递帖子。
我娘就拉着我的小手,去宫中赴宴,长公主不常来宴席,
可是这张倾国倾城的脸,见一次便永生难忘。
小说《我在朝中疯狂造谣右相》 第8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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