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说:“她肯定找好相好的了,那陈珍反正本来就是捡来的,陈启民一死,她肯定要跟大老板跑了”。
陈珍听了谣言,抄着铁锹就去村民家里要理论,说闲话的人看着孩子打上门反倒不敢作声,支支吾吾的说:“我们是为你好,你那个妈本来就是个外地蛮子(当地把外地人成为蛮子),又不是亲生的,谁顾得上你”。
陈珍气急,她和周娟因为陈启民的离世痛不欲生,居然有人在伤口上撒盐,胡乱编排起来,一副瘦小的身板使出全身力气要拼命。
周娟找过来带回了陈珍,娘两回到家里,周娟很严肃的告诉陈珍:“妈妈不在乎村里的谣言,你也不要往心里去,但我还是要告诉你,之前来的那些人是你爸爸工地上的”。
陈珍哭着说:“我知道,我在房间里偷听到了”。
每次工地的人来,周娟都要陈珍躲起来,她也怕那些人逼急了伤害女儿,可是终究还是被他们拿陈珍的前途威胁,签了和解协议,想到这里周娟低声说道:“我跟他们签了协议,爸爸的赔偿金是20万,可是你爸爸当时在医院抢救还有ICU的治疗费就十多万,所以我现在手里还有不到十万,但这是你爸爸用命换来的,要留着给你上大学,我们不能在村里待了。”人心险恶,陈启民刚去世,村里人就开始欺负他们孤儿寡母,要是让陈启民那几个不来往的堂兄弟知道赔偿金,那她们娘两个将会不得安生。
陈珍眼含热泪的点头,她从来都没有怀疑过父母对自己的爱,五岁的时候,村里的小孩子说自己是捡来的野种,陈珍哭着回家问周娟。
那时周娟抱着陈珍,告诉她,除了没有十月怀胎亲自生下陈珍,她和陈启民都是把她当宝贝养大的,还告诉了陈珍名字的由来。
从那以后,周娟每天都要告诉陈珍,她就是最爱她的妈妈,陈启民是最爱她的爸爸,他们这辈子只有陈珍一个宝贝女儿。虽然比不了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是陈启民和周娟总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给里陈珍最好的,所以陈珍不再在意别人说什么,她知道,爸爸妈妈亲手养大她,很爱她,哪怕是户口本上都明明白白写着她和爸爸是父女关系,她和妈妈是母女关系。
周娟一把锁锁了村里的两间平房,在一个蒙蒙亮的早晨,她带着陈珍和她的录取通知书,来到了宁安市里。
周娟在宁安一中附近,租了一间民房,一个学期3000块,虽然很贵,但是离宁安一中很近,方便陈珍上学,她还在附近找了一个服装厂的工作,陈珍才知道,原来妈妈在嫁给爸爸之前,就曾经在服装厂打工。
周娟在服装厂每天早上7点上工,晚上10点回家,虽然她没有在陈珍面前抱怨过一次,陈珍知道周娟这么累一个月也就1000块钱,她不能动爸爸的赔偿金,只靠家里的积蓄和工资养着自己,她恳请周娟带她一起去服装厂打小工,却被周娟拒绝。
周娟很严肃的告诉她,“学生就要做学生该做的事情,你现在花时间打工赚一点钱比不上你花时间多看书带来的价值大,妈妈养活得起你”。
陈珍知道母亲虽然温柔,但内心向来坚毅,她没有再提打工的事情,刚好学校也开学,上了高中陈珍才意识到自己之前想要打工帮母亲分摊压力是多么幼稚的事情。
小说《老板吃醋了,禁止上下级恋爱》 第7章 试读结束。
书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