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五岁那年,妈妈说我害死了三个月的弟弟。
为此,我成了爸妈的眼中钉肉中刺,姐姐们排挤的对象。
养父撞见妈妈将我的头按进溪流中时,用两千元换回我的命。
爸妈说:「你领走可别后悔,我们家可不会再要她了。」
养母见了我道:「我们家可供不起她,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我成了没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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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那年,村里来了一个有名的戏班子,爸妈带着三个姐姐去看戏。
留下我照看三个月的弟弟,弟弟意外去世。
从此,家里失去了欢声笑语。
而我,成了原罪!
爸妈打骂、姐姐们欺辱,我都活该受着,不敢哭也不能反抗。
直到那天,我光着小腿站在烈日的溪流中洗衣服,湍急的溪水冲走了妈妈的花衬衫。
妈妈直接按着我的头在溪流中扑腾:「早知道生完你就应该淹死在尿盆里,也不会害死我的儿。」
溪水像是找到了发泄口,不停地涌进我的眼睛、鼻子、嘴巴和胸腔中。
我的呐喊、求救被溪水清脆的叮当声全数吞没。
就在我以为自己快死了的时候,被路过的养父用两千块钱换回了我的命。
养父的怀抱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陌生气息,却又给了我莫名的温暖。
他声音哽咽地说:「你们不要给我,我要!」
养父将我抱回家,不知使了什么法子哄好了暴躁的养母。
养母不只一次对我说:「要不是你爸救了你,你早被你亲妈给淹死了!」
「长大了以后你要敢当那没良心的白眼狼,看我不打死你!」
养父为了表示重视,亲自请了村长来作证,正式收养了我,并给我起名叫戚悦。
养父说他有了我就心生喜悦,还让我长大后要学会悦己。
实际上我连个名字都没有,生母一直叫我幺妹。
可我三个姐姐都是有名字的,她们的名字还很好听:高明珠、高明光、高明宝。
父母给第四胎取的名字是:高成器。
但那是给他们儿子起得名。
而我不是。
直到有了弟弟,他出生的第一天就有了名字。
养父和别人家的爸爸不一样,他喜欢做饭、洗衣服、种菜、养鸡等一切村妇干的事。
遇到点事,还喜欢哭天抹泪。
除了生不出孩子。
养母人高马大,嗓门大、力气大、脾气更大!
只可惜水桶一样粗的腰身,生不出个娃娃!
我最怕下雨了,养母没事在家里总能欺负哭养父。
我希望日日浇水、施肥、打谷,那样养母就有干不完的活,我也可以只和养父呆在一起了。
有养父的家才是我的家!
很快就到我能上学的年龄了。
养母一把揪住养父的耳朵,大嗓门喊得震天响:「你脑子莫不是坏掉了?」
「人家抱子得子,你给我花两千块钱换回来这么一个克死弟弟的女儿,想让咱家彻底没子是吧?还想花钱送她去读书!」
养父边求饶边小声说:「别当着悦儿的面说说这些!」
养母不乐意了,手上又使了点劲。
养父边嗷嗷嗷地叫,边搂住养母的腰,两人回了屋子。
屋里养母骂骂咧咧的声音渐渐变得越来越小了。
我在院子里站着,烈日灼心,豆大的眼泪砸到了地上瞬间就没了。
养父发现我还立在院子里时,一把将我拉进了怀里:「悦儿,有些事不是你一个孩子能决定的,要学会坚强学会保护自己,她脾气大说话重,但人是好的,你别往心里去!」
「多为她想想,以后会好的!」
养父做饭的手艺好,时不时有人请他去帮忙做饭。
后来,村里的红白喜事都离不开他。
家里忙的时候,我学会了割猪草、喂鸡喂鸭、学会了站在板凳上做饭。
土里刨食的庄稼人,为了多挣点钱,恨不得白天晚上趴在地里。
施肥、浇水、除草、收玉米、挖土豆、种辣子、种西瓜。
养母农忙季都是披星戴月回家,吃饭更不定时。
有一次她半夜还没回家,我跑着去给她送饭,被淋成落汤鸡。
养母一巴掌拍我脑门子上:「你个惹事精,半夜不乖乖呆在家里,谁让你乱跑的!」
我嘴一撇眼泪就出来了。
她冲我嚷嚷:「我们戚家不养孬种,眼泪都给我憋回去!」
她和养父因为没有孩子,经常被村里的人嘲笑和挖苦。
现在想想,她的爆脾气也可以理解。
毕竟以暴制暴是最简单有效的。
养父每次回来都会偷偷给我带个糖人。
那些苦涩日子也变得一点点的甜了起来。
这天我听到养父回来的声音,兴冲冲地跑出去,却看到碎了一地的糖人。
和养母的咆哮声!
小说《找回丢失的自己》 第1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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