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农家俏神医》小说介绍
短篇言情小说《重生八零农家俏神医》是“张九”的原创佳作,该书主要人物是林瑶陆云山,书中故事简述是:第12章现在才想去串供,太晚了。沈修文往人群里走,林瑶扒开人群往沈修文跟前凑,用身子挡住了还
《重生八零农家俏神医》 第12章 免费试读
第12章
现在才想去串供,太晚了。
沈修文往人群里走,林瑶扒开人群往沈修文跟前凑,用身子挡住了还在挣扎起身的张爱花。
女人透亮的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里面写满了崇拜。
林瑶故意压着嗓子,做出一副少女的娇羞样子,“沈老师,村里有东西丢了,你给做个判决。”
沈修文最烦这个。
果然,林瑶话一出口,沈修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打了个冷战,一张脸拧巴子在一起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沈修文最厌恶的肤浅之人,一看到林瑶,他就想干脆把眼珠抠出来扔了得了。
是以,他只想赶紧结束闹剧算了。
沈修文忍者厌恶,清了清嗓子挺直腰板做出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眼中依旧不耐,“面粉是林瑶偷的。”
只要罪名坐实,闹剧就结束了。
一想到以后再也看不到这个蠢货,沈修文就觉得神清气爽。
可话一出口,人群骤然安静。
大家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沈老师能未卜先知?
对峙现场落针可闻,林瑶无奈的摇头苦笑,看来沈修文的智商,也不行啊!
前世怎么就眼瞎看上他了?
林瑶一言不发,众人从沉默到窃窃私语满是疑问,也就一分钟,而此时,张爱花猛地一下从地上爬起来,一下冲到沈修文面前。
“不是,不是林瑶偷的面粉。”
“不是?”沈修文正在推眼镜的手一顿,看着张爱花莫名其妙。
这次是沈修文不懂了,不是她说的要偷面粉让林瑶先身败名裂,等着陆家觉得丢人了,不要林瑶了,好救林瑶出火坑追求自由人生吗?
难不成,计划改变了?
沈修文看着张爱花,“就是林瑶啊,不是她还能是谁?”
“不是......”张爱花急得直跺脚,却有口难辩。
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可是一句话又解释不清楚。
“我的耳钉......我爸爸送的,我十六岁的礼物。”
林瑶一声看哽咽委婉动人,泫然欲泣眉间带着惆怅,满脸青涩天真,大眼睛更是蓄满了水珠可怜至极。
柔弱的小人眼中带泪,细软的话让人听了心头就觉得委屈。
“平时就觉得张婶手脚不干净,没想到一个孩子的东西也偷。”
“还说自己买的,不要脸。”
“丢人,败类。”
声声讨伐,张婶脸色煞白。
这东西明明是张爱花送给她的,哪里就不干净了。
她一下拽下耳钉要解释,却被张爱花一下挽住了手臂,可林瑶速度更快,赶在张爱花开口前就说话。
“爱花,你是证人,我告张婶你要作证,你说过能判二十年。”
二十年?
张婶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半晌都还瞪着眼睛,一句话说不出来。
张爱花也是这么跟她说的。
心里骤然一惊,张婶什么都明白,也更知道自己居然被一个十几岁的丫头给算计了,便全身冷汗倏然湿了衣衫。
一想到自己别人骗着做了二十年监狱,张婶便疯了一样从地上起来,双手举着要掐死张爱花。
“张爱花你个贱蹄子,你说这是给的买的,让我指认林瑶偷东西勾搭沈老师,没想到你连我都算计。”
不打自招。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张爱花的身上,包括沈修文。
张爱花,面红耳赤。
该死的。
她看向林瑶,瘦小的少女一张脸好看至极,永远都是唯唯诺诺的连个主心骨都没有,光影里,张爱花一晃神,她似乎看到那双眼睛里深邃到恐怖。
不是的。
林瑶懦弱单纯,脑子长了跟没长一样蠢。
明明那个女人最好把控了,一句话就能哄得她团团转。
身边咿咿呀呀骂声一片,张爱花绝觉得脑子都要炸了,十几年经营得好形象不能就这么没了,下一秒,她干脆一咬牙眼一闭。
晕过去了。
人命大过天,张爱花都晕过去了,这件事情也就算过去了,而林瑶又对外称不计较,还给张爱花收拾了个牛圈让她休养到醒来。
反而落个心善的名声,博了大家的同情。
张婶第二早来道歉,说“面粉肯定是张爱花偷的,不然她咋知道我面粉少了。”
面粉是沈修文偷的。
以林瑶对张爱花的了解,她不会做这种可能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来。
“没关系,您在学校辛苦,尤其是还要照顾沈老师的吃住,虽然大门锁着,但是看错也是常事。”林瑶说。
这么一说,张婶面色又变了。
对啊!
白面金贵,平时都锁着,只有沈老师有钥匙。
一想到这里,张婶便一刻也呆不下去了,随便找了借口急急出了门,一路向东,可张婶家在西面。
再后来。
林瑶听说,张婶当晚在沈修文的房间里看到了面粉的痕迹,沈修文借口是要捏面人,曾抓过一把面粉。
原来是沈修文,村里人个个诧异。
张爱花在外婆家“养病”半个月才回来,听说身子还是弱。
偶尔她还要去镇上看病。
林瑶去看过,却被挡在门外,她也不生气,反正都是做戏,当年张爱花怎么“呵护”她的,林瑶现在就怎么呵护张爱花。
日子一天天继续,而林瑶每天采药,煎药,也忙得很。
而远在城里的一栋小洋楼里,一个男人拿着一张照片弯了嘴角。
“生哥,不是磨坊村的,是莲花村的。”
照片上的女孩正在不经意的抬头,轮廓稚嫩,透亮的眼睛映出一光芒,一点之间水光潋滟。
她弯着腰采药,发丝贴在脸上,背景是苍翠的山。
黑白照,男人却似乎嗅到了清风的味道。
清新的松树味道。
“生哥。”一个理着平头,颇为干练的青年犹豫着开口。
男人回头,一双黑亮的眼睛里淡然无波,“有事就说。”
平头青年听到这里,嘿嘿的笑了笑,一手挠着头,脸颊有点发红,“生哥是喜欢她吗?不过我听说她结婚了,是同村的。”
村里人结婚早,十五岁订婚,十六七岁就嫁过去。
很正常。
男人手里捏着照片,视线重新落上去,对上一张清冷的侧脸,抿唇不经意的嗯了一声,小小年纪医术不错,遇到男人堵在一方天地却沉稳如常,的确不简单。
认识古罗马,却叫王二丫。
信口胡诌。
良久之后,男人削薄的唇无意识的呢喃,“莲花村。”
“就是莲花村。”
青年兴趣盎然,以为自己的老大终于开窍了,“生哥要是喜欢也不是没机会,我问了,她嫁过去就当寡妇了,说是哪个叫陆云山的男人已经十年不回家了,都说死外面了。”
“谁?”男人陡然僵住,站在原地瞳仁里风起云涌,骤然大变。
“陆云山啊!”
青年重复,看着男人站着不动哈哈的笑,说,“你果然看上人家姑娘了?我就说你个大男人哪能不动心思,胡广生你可以啊,喜欢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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