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他心甘情愿做我裙下之臣》小说介绍
甜宠:他心甘情愿做我裙下之臣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明嘉懿秦砚清,甜宠:他心甘情愿做我裙下之臣故事情节经典荡气回肠,内容情节极度舒适。主要讲的是京市,听雨楼,戏子还在台上咿呀浅唱。雕花窗外是黑沉沉的夜,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
《甜宠:他心甘情愿做我裙下之臣》 第1章 免费试读
京市,听雨楼,戏子还在台上咿呀浅唱。
雕花窗外是黑沉沉的夜,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繁星点点散出的微光也没有。
“sir,明先生已经安全到达纽约,他刚刚发来加密邮件,说拜托您照顾一下他的女儿。”
秦砚清坐在沙发上,身上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一双长腿肆意伸展,冷白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支还未点燃的香烟,松松垮垮地坐在那,神色寡淡,却平添迫人的气势。
他身前跪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痛苦地低声**,在静谧的包厢里格外明显。
齐言摸不准自己老板这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于是只能硬着头皮接着说:
“sir,明先生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嘉懿**是他的独女,他害怕仇家会趁他不在,对嘉懿**下手,所以想请您帮忙照顾一下。”
齐言然后抬眼悄悄打量秦砚清的脸色,从他这个角度,只能看到男人线条凌厉的侧脸,单手搭在沙发侧,指间的香烟已被点燃,染着猩红的光,秦砚清沉沉地吸了一口,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而后漫不经心地说道:
“那岂不是很麻烦?”
嗓音低沉清冽,听不出什么情绪,齐言有些犯难,明肆的女儿,确实有些麻烦,他本以为老板和明先生那样要好,照顾一下老友的女儿这种小事应该不会拒绝,可眼下,他有些拿不准了。
等包厢里微弱的**声消失,秦砚清摁灭香烟,弹了弹袖口并不存在的灰,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亲自去一趟吧,港城那边最近是有些不安生。”
这是答应了,齐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是,sir,我去安排行程。”
——
港城的秋天一如既往的闷热,寸土寸金的消金窟,到处弥漫着纸醉金迷的气息。
明苑清台位于港湾科技大道12号,是港城顶级豪宅之一,耗资上亿,花费八年才建成,装修以美国红木为主,东临港湾,西眺清河山半山腰处的古刹—国清寺,西式洋楼配中式拱门,占地上千平米。
饶是齐言跟着秦砚清见过不少大世面,但眼前的豪宅还是让他忍不住咂舌,他只知道明先生有钱,但没想到这么有钱!
“**,秦先生马上就要到了,您要不要先换一下衣服?”
聂依依头疼地看着眼前这位正在闹脾气的小祖宗,身上还穿着今天一早送到别墅的高定礼裙,是为了三个月后的生日特意请设计师设计的。
明嘉懿坐在衣帽间的鹅绒地毯上,**的脸颊因为生气鼓鼓的,一副不愿意搭理人的模样,都怪明先生走得过于匆忙,连个招呼都没来得及和**打,聂依依轻叹了一口气。
她没和那位秦先生打过交道,只是时常听嘉懿提起,但她昨天特意去打听了一番,外面都说那位秦先生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
眼前的这位小祖宗又这么爱娇,这要凑到一块去,自家**还不知道会被欺负成什么样呢!
她实在是不明白,先生为什么让这样的人来照顾**。
“聂姐姐,我爸爸到底去哪了,为什么让别人来照顾我?”
小姑娘怀里抱着层层叠叠,闪着细钻的裙摆,她微微扬起脸庞,泛着点点湿意,一双清亮的鹿眼起了雾,委屈中又透着几分倔强,让人看了怜惜。
聂依依叹了口气,蹲下身,用拇指轻轻擦去女孩的泪水,轻声哄着:
“明先生去国外处理一些事情,很快就能回来的,要照顾你的人是秦先生,你不是总念叨他吗?去年你生日你收到的那条漂亮的红宝石项链吗,不就是秦先生送的,你不是很喜欢吗,喏,现在还带着呢!”
聂依依试图转移女孩悲伤的情绪。
嘉懿垂头,看了看脖子里的项链,鸽子血红宝石,鲜艳美丽,罕见昂贵。
她收起了所有的情绪,用丝帕擦干了脸上的泪痕,努力让自己恢复平时充满活力的样子。
原来要照顾她的人是秦叔叔!
咚咚咚——
衣帽间的门被敲响,女佣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秦先生马上就要到了,需要现在为您收拾东西吗?”
聂依依应了一声,说很快就下去,然后揉了揉嘉懿的脑袋,牵着她的手,把她从地上拉起:
“走吧小祖宗!”
在走到衣帽间门口的竖排红木柜时,嘉懿用空闲的那只手拉开第三层抽屉,飞快地拿了一样东西以后把手藏在繁复的裙摆里,动作又轻又快。
在走到楼梯口时,她透过落地窗,瞧见了正在穿过花园的秦砚清,于是扭头对聂依依说道:
“聂姐姐,可以帮我取一枝玫瑰过来吗?”
——
明苑清台的主宅依湖而建在丛林掩映之中,幽静雅致,林间一条鹅卵石小道直通别墅门前。
“站住!”
秦砚清刚走到别墅大厅的正中央,身后的齐言还向他汇报纽约那边最新传来的消息时。
一声呵斥从楼上传来,带着股少女独有的娇嗔。
齐言顿时收了声,秦砚清脚步一顿,微微仰头。
穿着藕粉色抹胸礼服的少女手里握着一把小巧的银色手枪,站在二楼,正瞄准他的胸口,仿佛只要他往前走一步,里面就会迅速射出一颗子弹,击穿他的心脏。
秦砚清站在原地。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衬衫马甲西装,单手插在西装口袋里,眼神平静地和楼上的少女对视,仿佛在无声地表达:
不知死活的小家伙。
上个敢这么指着他的人,已经被扔到清园的后山喂狼了。
聂依依拿着玫瑰花出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那个小祖宗拿着那把手枪指着那位阎王爷.
她呼吸一窒,太阳穴疯狂地跳动,快步上前就要抢过女孩手里的枪,不料被她轻巧地一个闪身躲开,就连手里的玫瑰花也被她夺走。
“嘉懿,不能这样!”,聂依依凑近,在嘉懿的耳边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
明嘉懿不听,往旁边挪了几步,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然后把手里的玫瑰插在枪口里,轻轻扣动扳机。
枝干被修剪好的玫瑰就像一支利箭一样射了出去,穿过水晶灯散发出来的白光,不偏不倚地撞在秦砚清的胸口上,昂贵的定制西装被玫瑰扰出了几分褶皱,一片花瓣刚好别在口袋上。
纯黑色的西装和粉白的花瓣,乍一看,有一种混搭感,十分相配。
那支粉玫瑰静静地躺在红木地板的怀抱里。
齐言和聂依依差点两眼一黑昏了过去,他们一个站在秦砚清身后,一个站在嘉懿身旁,都以为那是一把真枪,还好只是虚惊一场。
场面一度陷入了死寂,片刻过后,一道清缓裹着几分清冷的声音划破宁静:
“Stella,闹够了就下来,我只等你半个小时。”,Stella是明嘉懿的英文名,是秦砚清在她10岁的时候给她取的。
嘉懿先是鼓了鼓**的脸颊,然后冲站在大厅的男人狡黠地笑了笑,娇俏漂亮。
秦砚清给了楼上那个调皮的小鬼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以后,弯腰捡起落在自己脚边的玫瑰,拿在手里,定定地瞧了几眼以后扔给了身后的齐言。
齐言浑身一僵,这玫瑰就像烫手山芋一样,他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思忖了片刻,还是觉得拿着吧,他还是第一次见老板弯腰去捡别人扔下的东西。
嘉懿趴在栏杆上,撑着脑袋打量着站在水晶吊灯下的秦砚清。
男人的眼瞳很深,像深不见底的寒潭,鼻梁高挺,下颌线干净利落,肤色冷白,身姿挺拔,西装外套包裹着绝佳的身材,左手腕骨上扣着一枚冷银色的腕表。
气质如同雪后松竹一般清冽,透出一股难以接近的疏离感,单是站在那里就十分拿人。
这是她见过除了自己爸爸以外最好看的男人。
她也不在意男人嗓音中淡淡的不耐烦,拎着裙摆一溜烟地下楼跑到他身边,藕白的胳膊背在身后,仰着那张精致的小脸,眼睛里溢满了笑意,弯成漂亮的月牙,她脚尖一点一点,歪着头娇俏地问道:
“砚清哥哥是来接我的吗?”
聂依依听到那句哥哥,眼皮一跳,正准备开口纠正时,察觉到了齐言冲自己摇头,示意她不要多嘴。
港城今日太阳毒辣,拱形挑高的落地窗外围绕的参天古树也挡不住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穿过玻璃以后光被削弱,柔柔地落在嘉懿的身上,像是天然的聚光灯。
少女巴掌大的小脸,樱唇琼鼻,皮肤细润如玉,在光下泛着莹润的白光,乌黑的头发卷成乖巧的波浪,是少见的浓颜。
似是年纪小,还带着婴儿肥,看起来肉嘟嘟的,天真烂漫,生生冲淡了几分上扬的眼尾带来的媚气。
秦砚清唇角浅勾,抬起骨节分明的大掌,用干净修长的手指捏了一下女孩的脸颊,淡淡地说道:
“差辈了小鬼,喊我叔叔。”
小说《甜宠:他心甘情愿做我裙下之臣》 第1章 试读结束。